在书的结尾,珍妮与阿甘最后一次相见时,珍妮深情地亲吻阿甘的额头,颤抖地说:“白痴,谁又不是白痴呢?”看到这儿,我特别触动,这句简直是整本书的点睛之笔,与书中时时飘落的“傻瓜”“笨蛋”字眼相得益彰。像珍妮在嘲讽自己,但我更愿意理解为是她内心的告白,是她真实情感的流露。
在参加越战后,阿甘因受伤在病房结识了他的知己——丹,丹看似懂得很多大道理,喜欢思考哲学问题,他说:“我们的一切遭遇,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握的。”可是日后丹自己都不信他说的“鬼话”,也许他也想相信,但世道艰难,心中已没有信仰。但他无意中给了阿甘信仰,阿甘的“白痴”就体现在他愿意相信,并一直坚信。
所以当一切变化突如其来时,他就配合演出,并且努力坚守那一刻他认为对的事情。
成为橄榄球队队员,成为战争英雄,成为乒乓球手,成为乐队成员、航天员、拳击手、国际象棋棋士、影视新星、养虾生意人……
这一切起起伏伏,阿甘都全盘接受,尽力去做。
正因为他心无杂念,真正的关注当下,他才能在机舱细致地体察到公苏的生理需求,而那个永远挑剔、不满于现状的少校,则只可能是因狂躁而大失方寸、一错再错,把自己推到危险边缘。
其实关于少校的命运,我还想多说一二。她这样的人物,生活中大有人在,我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人物存在,但是难道不是“白痴”就过不好这一生吗?当然作者很照顾的让少校遇见了爱情,她的人生也可谓圆满。
我看书时会特别留意一些不讨喜的人物特征和性格,我想对照着我有没有这么讨厌,我想通过这些人物映照我的命运,还好作者都比较仁慈,还好每一条自然法则都不可能只顺从“主角”的意愿。
世上的事情都是一环套一环,都有其必然性,也许这样的命运安排让你痛苦,但“世事就是如此”!当你经受着不能承受之苦时,不妨选择相信,不妨学学阿甘!